查看原文
其他

多次偷大学生外卖,高校食堂老板被抓!

青春山东 2022-03-15


因认为学生叫外卖影响生意,

某高校食堂老板张某

偷走学生外卖10余次。

10月26日,

张某被警方抓获!



近期,位于泉州某高校内的警务中心经常接到学生报警,称他们放在学校外卖点的外卖食品被人偷走。丰泽公安分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启动小案快侦机制,于10月26日下午在辖区某高校一食堂内将小偷张某抓获。



据了解,张某今年38岁,在该高校的食堂内承包一家餐饮店,正常营业的话一个月有1万多元的盈利。他为何要偷学生的外卖呢?“偷来的外卖有的是扔到垃圾桶去,有的拿给员工吃。”张某懊悔地说,“我们食堂的生意都不是很好,受外卖的影响很大,所以就想着把外卖拿去扔掉,这样学生就不会去点外面的外卖了。”

据张某交待,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们多去食堂用餐,达到改善食堂生意、提升收入的目的。
据统计,张某拿走学生外卖有10次以上。“根据刑法相关规定,虽然说他盗窃的物品金额不大,但是他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,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。”后渚海防派出所驻校民警翁振南说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网友评论



法律延伸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规定:“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3条第1款对“多次盗窃”进行了界定:“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‘多次盗窃’。”


做人应堂堂正正清清白白
切莫被蝇头小利冲昏头脑
更不能为牟钱取利不择手段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
违背法律必将受到制裁
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青春山东(ID:sdgqt2014)”综合整理自东南早报、中国青年报、网友评论、江西共青团等。


各位同学~
今天已经是周六了
青年大学习,快来一起学!
办好中国的事情,关键在党

点击文章左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或下方图片
快快完成本期青年大学习!




编辑 | 王   涵(山东财经大学团委)

责编 | 杨天宇(山东财经大学团委)校审 | 王冰玉终审 | 翟   莹关注 | 青春山东(ID:sdgqt2014)

点亮“赞+在看”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!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